話說活到現在快步入中年的我,一直只有一張自己以前在銀行工作時買的一張終身醫療的保單,其他的就只剩下勞保、健保、和公司幫我們投保的團險、遺失執照險。突然發現自己好像不是很用心在乎自己,然後看著身邊的同事或是親友開始隨著前年紀增長而增加的醫療支出,頓時意識到好像也應該幫自己做一個保險觀念總整理。加上父母親都是工人出身,不懂也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熊熊發現他們年老的奉養責任落在我的肩頭上,彷彿被大佛壓住的猴子,還好我頓時開竅、還好我有一個在保險經紀公司工作好幾年的保險經紀人同學,這一陣子被我這個問題寶寶搞得團團轉也還是好脾氣,不讓他當我的經紀人怎麼可以?不過就像他說的:「當初講得再怎麼清楚,通常客戶在一個月之內一定都會忘記!以前我也會很生氣覺得我不是都講過了嗎?後來發現這是人之常情,也就釋然了!」於是我被刺激到了,頓時覺得雄心萬丈的覺得應該好好做一下筆記,不止分享給我的親朋好友,同時也不枉費我同學這麼辛苦不怠地跟我講解這麼多寶貴的觀念啦~(有進來不及更新的新資訊時請見諒!)

到買保險,當然要先知道保單分為哪幾種?什麼情況下需要買這樣的保單?

通常保險一般分為六大部分:壽險、重大疾病、失能/長期看護、意外、醫療、防癌。

壽險:死了或是全殘才賠給受益人,通常保險人自己用不到,有多的錢再來保壽險。先顧好自己死掉前的生活再來考慮死後家人的生活保障部分。但是,如果保險人是家中生活經濟來源,有小孩、有貸款,壽險反而是很重要的保險項目。

 重大疾病(七大類):心肌梗塞、冠狀繞道手術、腦中風、腎衰竭、癌症(零期癌/原位癌不算)、癱瘓、重大器官移植。通常都是一次性理賠,憑診斷證明一次給付10萬,但是一般都是附約非主約。可以在發生重大疾病時有一筆費用用來給付高額醫療費用及術後照護。

 醫療:一般人一輩子或多或少都會有需要進醫院接受治療的時候,有時候自己會進醫院的原因都很難預料、會需要花費的費用也可能願超過自己想像。愈來愈多健保自費項目、平均年齡愈來愈長、小孩愈生愈少、健保可能愈來愈不足以支付可能突發的醫療費用。於是在除了自己身故可能需要給家人的保障之外,避免活著卻要面對高額醫療費用的窘境,自己身前的醫療保險也漸漸占了很重要的角色、也是很熱門的保單,但是你確定你購買適合、或是足夠的醫療險了嗎?目前的醫療險分成「實支實付」及「日額(定期/終身)醫療」兩種。

 「實支實付」是依照實際支出憑醫療收據給付,但是還是依照購買保單的額度有上限,並非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住院額度上限是3000/天,收據用的是2500/天,就依照收據明細賠償2500/天。如住院額度上限是3000/天,收據用的是3500/天,就依照保單額度賠償3000/天。手術費等等其他細項依此類推。但是自己想要用好一點的、或是自費藥品器材(例如癌症的標靶藥物很貴但防癌險不給付,實支實付卻可以申請理賠)、甚至出院療養要用到的藥品器材,也可以憑收據一起申請理賠。費用比「日額(定期/終身)醫療」便宜許多,但是保障未必比較少。因為通常「手術」的花費最高常常都是以萬計價,健保未必全額給付。目前實支實付只有一年一約。購買時要注意是否有「保證續保」以免在約滿到期時因個別因素被拒絕續保。

「日額(定期/終身)醫療」是不管住院花多少錢,一律依照保單上保險單位的住院、手術等約定理賠額度給付,所以只需要憑藉診斷證明就可以申請理賠,可是負擔得起的保額,其理賠額度一般都不高,可以先考量購買「定期的日額醫療險」,待經濟狀況更好時在加保「終身的日額醫療險」。而「終身醫療」的保單在保單總額(例如五百萬)沒有用完時,就可以一直理賠一直扣除額度理賠到額度用光或是往生。 

 

實支實付

日額(定期/終身)醫療

保單限制

一年一約的附約

主約

費用

終身>定期>實支實付

保單特色

依照「實際醫療支付收據」依照「保單購買各項目上限為限」給付理賠。

不管住院花多少錢,一律依照保單上保險單位的住院、手術等約定理賠額度給付

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需負擔保單額度上限以外的醫療費用

住院額度上限是3000/天,收據用的是2500/天,就依照收據明細賠償2500/天。如住院額度上限是3000/天,收據用的是3500/天,就依照保單額度賠償3000/天。

終身醫療保單只要保單總額額度沒有用完(例如500萬),就可以一直保障並受理給付到身故

需憑「收據正本」及「診斷證明」申請理賠

只需「診斷證明」申請理賠

特點

自費項目可以由保單理賠cover,例如:標靶藥物、自費人工關節

一年一約,保費隨年齡調整

費用較低,卻比較符合現今健保制度

年輕時保費較低,保障期限卻相對長(到保費總額用完或是身故)

未必能續保

 

注意事項

確定是否有「保證續保」

 

建議

可以在經濟能力範圍內購買一張以單位較低的「定期/終身醫療」為主約、搭配單位較高的「實支實付」為附約的保單,憑「收據正本」及「診斷證明」同時申請理賠。

如果是家中經濟支柱,可以考慮以「壽險」為主約,「實支實付」為附約的保單,既可保障全殘或身故時家人的照顧,也同時保障自己需要就醫時、健保給付之外的額外醫療費用。

以前是「日額型醫療險」很熱門也比較適合,因為技術沒那麼成熟,醫院也不會趕病人,因為住院費通通都是病人自付。現在因應健保自付額變高,住院天數下降,所以「實支實付醫療險」可能就變得比較適合。然而終身醫療又不像「實支實付」是一年一約,保費可能年年調漲,所以如果能力負擔得起可以兩種都保,兩個保險都可以申請理賠。或是父母親的經濟能力比較高,可以在小朋友還小、保費還低的時候就為其投保「終身醫療」。至於要不要保終身醫療、實支實付到底夠不夠,網路上見仁見智,終究還是評估自身能力、當時家庭狀況和需求量力而為。

失能:因為生病或是意外致使不能自己照顧自己,有分失去「工作能力」或是「生活能力」。一般依照勞保局的殘廢等級表劃分,勞工保險分15等級,商業保險分11等級,只要符合勞保局規定的任一等級即可申請保險給付。依照殘廢等級來用比例賠償,例如失能險保額是300萬,如果是最嚴重的第1級殘就是100%理賠,就是300萬一次賠。另外有的除了一次性給付的保險金之外,還有另外附上生活扶助金,例如一個月三萬,或是一年十萬,連續領十年之類的,不論你要拿來幹嘛用,這就很適合拿來請看護。依照各家保單規劃有所不一。但是失能險會依照職業等級有區別,愈危險的行業愈貴。此保險的好處是例如:中風,醫療險只理賠在醫院開刀住院的相關收據部分,在家療養的部分不會理賠,但是要請看護的費用就要自己負擔(目前外勞一個月要二萬二,台灣級看護更貴),長期下來是很大的負擔,而失能險的理賠金拿來使用。

意外:意外險的意義在於突發意外時,可以給與家人一個保障。如果是身為一個家庭主要收入的成員,通常都會建議每一年都花些許的費用購買一個額度不用太高、但是卻還有基本保障的意外險。不過意外險的保費與職業風險有很大的相關,如果從事高風險的工作,在已經有醫療險和殘障險/失能險、且自身經濟能夠負擔的情況下,的確可以考慮在壽險主約下購買意外險附約,或是把殘障險/失能險額度提高來保障意外險的全殘或是身故的部分,住院治療則交由醫療險來cover。

防癌:現在癌症愈來愈頻繁、也愈來愈不罕見。但是一旦罹患癌症,通常都需要不算短的時間來進行治療,如果是罹患初期癌症,或許治癒率高、費用也低。自己存的錢或是一般醫療險就可以(部分)負擔,不過通常一般人都是於身體不適就醫檢查才發現罹患腫瘤,這時多半不是初期癌症了,而治療的費用通常也都不低,於是防癌險因應而生,保費也非常昂貴。然而現在許多標保藥物都屬於健保不給付的項目,隨著科技進步,新的標靶藥物一直推陳出新,已經購買的防癌險可能只是理賠住院、手術、放射線治療的部分,甚至沒有理賠「購買標靶藥物」。故許多防癌險多半價格昂貴卻又未必有足夠的保障。所幸治療癌症依然屬於醫療的一部份,對於標靶藥物的購買就可以收據對「實支實付」的醫療險保單申請理賠,理賠上限則是參照購買的保險額度,額度愈高、理賠額度當然就愈高囉。所以當基本保險保障都有了還有許多閒錢的話再來考慮防癌險會比較適合喲!

長期看護:對於長壽的老年化兼少子化現況,現在許多人會開始規劃自己的老年生活,希望透過長期看護險來保障年老生活不便或是疾病造成的生活不便。因應而生的長期看護險一度很吸引大家的目光,以為此保險顧名思義就是可以保障自身「需要請看護」那個時期的保險。殊不知長期看護險要成功申請的比例非常非常滴、保費卻非常非常高。保單理賠需符合保險公司認定的「符合無法自行食(進食)、衣(穿脫衣服)、住(起床)、行(走動)、浴(沐浴)、廁(如廁)『六項裡的其中二/三項』」或是失智症,才可申請理賠(例如中風、癡呆)。但是有時候需要時卻理賠不到,例如屬於全殘的雙目失明卻不能申請理賠。而且申請理賠時還要出具「大型醫院所開具符合約定之「長期看護狀態」的診斷書以及相關專科醫師開具之巴氏量表(BARTHEL’S SCORE)或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或其他專業評量表,足以確認被保險人需要長期看護之原因及其嚴重程度。這個巴氏量表可是非常非常嚴苛的,以至於許多保險人投保了長期看護險,實際獲得理賠的人卻是少之又少。外加長期看護險保險費用非常昂貴,所以真的想要買這項保險,還是建議把長期看護險置於保險規劃的最後一個順位,在財務無虞的前提下再來考慮(就是錢多到沒地方花)。相較之下失能險、殘障險未必不是更適合選擇(拿失能險的費用去請看護,保險公司把錢賠給客戶並不需要過問客戶怎麼使用。

在了解各種保單的特性和內容之後,並不是買了就沒事了!如果你運氣很好,遇到一個把「做保險當作終身志業」、「以服務他人為己任」的優良童子軍,那麼他很可能會時時幫自己的客戶檢視保單、適時提供咨詢或建議,只是有時候我們遇到的可能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要是遇到草莓族,不小心我們的保單就變孤兒了!所以選擇一個好的保險專員很重要之外,自己對保險也是需要對自己的保單負擔一些責任的。所以保單要隨時代變遷時時檢視更新,因為:

1. 現在健保的趨勢就是住院天數會變少、自費的部分會增加

住院天數變少 - 技術進步可以不用住院這麼久,健保局給醫院的美個病人住院費用額度有限,要是病人住太久用完了那個醫院的額度,醫院就要自己掏腰包賠錢,所以醫院會暗示病人可以出院回家休養就好,或是病人會主動要求改柱自費病房。

自費的部分增加 - 健保為了避免破產,許多藥物、器材都變成自費。

所以以前的「日額給付」的終身醫療已經不夠使用,而且保險費用比「實支實付」的醫療保險貴很多。

2. 政府公佈從明年開始,不可以再受理「副本理賠」,但不溯及既往

所以如果有兩份以上的保單,只要要求醫院給予副本收據(有蓋醫院的章)就可以同時申請多份保單的理賠。當然「前提是保險公司同意接受副本收據而非正本收據來申請理賠」。例如:某次就醫治療總共花費五萬元,包含住院、醫療、自費器材等等,手中有兩份醫療保單,可以憑收據及複本收據去向兩份保單申請各五萬的保險費一共十萬元。但是副本理賠的規定各家有所不同,也有不接受副本理賠的保險公司,投保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以免花錢投保卻無法申請理賠。

實之實付保單憑「收據正本」及「診斷證明」申請理賠。

日額定期/終身醫療保單憑「診斷證明」就可以申請理賠,不需要收據正本。

例如:我以前只有一張一年三萬保費的「主約:終身醫療險、附約:重大疾病險」
            加買一張富邦人壽一年一萬保費的「主約:20萬壽險、附約:實支實付+意外險」
            以及全球人壽一年一萬保費的「主約:終身醫療險、附約:實支實付醫療險+重大醫療險」共三張保單     
            而保單的日額加起來沒有超過全球人壽規定的十萬,所以我可以加購這張保單(最後同意與否依然由保險公認定)
            並使用副本申請理賠。

            屆時如果我就醫接受治療需申請理賠保險金,可同時:
                       憑「收據正本」申請富邦人壽的「實支實付醫療」
 
                       憑「診斷證明」申請全球人壽「日額終身醫療」
                       憑「副本收據」申請全球人壽「實支實付醫療」

            好像很多錢可以領,對吧?但是還是要記得保險是集眾人的力量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如果自己能力可以負擔,或是其中一兩項保險已經可以cover就醫的費用及後續療養費用,我個人會傾向不要申請「日額終身醫療」的保險金,因為這個是有額度上限的。而且申請保險理賠金其實會互通有無的,日後如果想要再加購保險或是增額,可能會有被提高保費的疑慮喲。而我增加保單到三張,一是為了補足年輕剛出社會窮兮兮而買不夠的部分,一是為了因應健保不足的部分,再來就是考量我佔家中經濟來源的比例,為了家人、年老的爸媽有一個意外的保障。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有獨一無二的保單配置,而保單也是保險公司各有所長,多聽多看多比較才是王道。

相關觀念釐清:

1.     一期以上的癌症才算重大疾病,所以重大疾病險不理賠零期癌/原位癌,防癌險才會受理理賠。

2.     防癌險(可能)不給付標靶藥物,但是實支實付醫療險可以cover。

3.     失能險是依照勞保局公告支殘廢等級表去認定,比較客觀。而長期看護險的六項取二/三項的標準由保險公司認定較不客觀,且尚且需要很嚴格的醫生診斷書才有機會獲得理賠。

4.     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同意副本理賠,例如:全球人壽同意副本理賠的規定是「所有同業醫療險合計承保上限」是指合計同業日額不能超過10,000元,如果超過10,000元的話,全球不予承保。

5.     單一保險公司營業員:對自家保單最了解(因人而異)、只能賣自家保單、理賠時要保障客人還是保住自己飯碗(因人而異)
        保險經紀人:未必對所有保單都深入了解(因人而異)、可銷售各家保單、理賠時可以客觀地站在客人角度向保險公司理
                                 賠或是投訴、寄存證信函等


網路上還有許多專業人士分享相關的資訊,大家可以針對自己有興趣的部分再詳加搜集資訊,以期花錢花在刀口上隻效益最大化。真慶幸我還能有能力再加購保單,而且也沒有花冤枉錢再不適合的保單上,所以感謝天公疼我,花了一整晚整理這篇文章跟大家分享。(我的一堆吃喝玩樂文章都還在推拖拉...我想要放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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